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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时间:2023-01-31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        来源: 太原市财政局       字号:[ ]

 本报告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)和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>的通知》(国办公开办函〔2021〕30号)要求,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。报告由总体情况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,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,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,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。    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2年,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和公众关切,加大主动公开、政策解读、回应关切力度,增强公开实效,拓展公开内容,取得了新的突破和成效。

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07条,其中财政工作动态类信息14条,财政预决算信息127条,财政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,政府采购信息7458条。着力加强太原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建设,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平台,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,回应重大关切的公众事件和政策法规,便捷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。

二是拓宽公开渠道。通过“太原财政”政务微信,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融互补、相得益彰的优势,为我局对外宣传提供便利。全年推送信息54条,关注人数持续上升,目前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。

三是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,均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、审查、处理、答复及档案备查等程序规范进行办理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6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 1

行政强制

 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8

4

 0

 0

 0

12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 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6

1

 0

 0

7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 0

 0

0

2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 0

 0

 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 0

 0

 0

 0

 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 0

 0

 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 0

 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 1

 0

 0

1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 0

 0

 0

 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 0

 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 0

 0

 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1

 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 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 0

 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 0

 0

 0

 0

2.重复申请

 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 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 0

 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 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 0

 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3.其他

0

 0

0

(七)总计

4

12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 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22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。主要表现在:一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更新维护不够及时,时效性有待提高。二是对重大政策的解读能力不足,政策文件宣传效果、解读质量有待提高。

针对这些问题,2023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: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充实公开内容,优化信息服务,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。二是充分运用多种媒介和形式,加大政策解读力度,不断提升解读效果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